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處所(包含農會等社團法人),且有意願與旅行社業務往來之購物店,其行業符合下列類別,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

  購物店分為七類:

  A.珠寶玉石類   B.精品百貨類  C.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

  D.木雕陶瓷藝品類 E.食品農特產類 F.其他類  G.免稅店類

  ◎本會對商店產品類別,保有最終審議權。

購物店申請旅行購物保障資格之核定時,須繳交下列費用:

一、評核費:提出申請時,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一萬元。

二、購物保障金:通過旅行購物保障資格核可時,應繳交下列購物保障金:

  1.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免稅店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五十萬元。

  2.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木雕陶瓷藝品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十萬元。

  3.食品農特產類、其他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五萬元。

三、常年費:通過旅行購物保障資格核可時,應繳交下列常年費:

  1.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免稅店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12,000元

  2.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木雕陶瓷藝品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6,000元。

  3.食品農特產類及其他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3,000元。

  4.在會員資格存續期間,商店需於每年一月底前繳納常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