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處所(包含農會等社團法人),且有意願與旅行社業務往來之購物店,其行業符合下列類別,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
購物店分為七類:
A.珠寶玉石類 B.精品百貨類 C.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
D.木雕陶瓷藝品類 E.食品農特產類 F.其他類 G.免稅店類
◎本會對商店產品類別,保有最終審議權。
購物店申請旅行購物保障資格之核定時,須繳交下列費用:
一、評核費:提出申請時,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一萬元。
二、購物保障金:通過旅行購物保障資格核可時,應繳交下列購物保障金:
1.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免稅店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五十萬元。
2.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木雕陶瓷藝品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十萬元。
3.食品農特產類、其他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五萬元。
三、常年費:通過旅行購物保障資格核可時,應繳交下列常年費:
1.珠寶玉石類、精品百貨類、免稅店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12,000元
2.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木雕陶瓷藝品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6,000元。
3.食品農特產類及其他類每一營業處所新台幣3,000元。
4.在會員資格存續期間,商店需於每年一月底前繳納常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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