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保障對象)


申請商店之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處所(包含農會等社團法人),且有意願與旅行社業務往來之購物店,其行業符合下列類別,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

  購物店分為七類:

  A.珠寶玉石類   B.精品百貨類  C.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

  D.木雕陶瓷藝品類 E.食品農特產類 F.其他類  G.免稅店類

  ◎本會對商店產品類別,保有最終審議權。

保障的範圍以『經由國內旅行社安排或辦理旅行相關事務之旅遊消費者為限』,包含來台觀光及國內旅遊的旅遊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