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店之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處所(包含農會等社團法人),且有意願與旅行社業務往來之購物店,其行業符合下列類別,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
購物店分為七類:
A.珠寶玉石類 B.精品百貨類 C.鐘錶3C銀樓(金銀飾品)類
D.木雕陶瓷藝品類 E.食品農特產類 F.其他類 G.免稅店類
◎本會對商店產品類別,保有最終審議權。
保障的範圍以『經由國內旅行社安排或辦理旅行相關事務之旅遊消費者為限』,包含來台觀光及國內旅遊的旅遊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