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會章程第六條『促進旅行業提高旅遊品質,協助及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之任務,辦理旅行購物保障制度。

  1. 輔導購物店業者強化服務品質,建立完善售後處理機制,使購物店與旅遊消費者間的權益制度化。
  2. 整合購物店整體發展,提供旅遊消費者『開心來』、『安心買』、『買個夠』的購物消費環境,提升觀光客對購物店的信賴度及滿意度,吸引觀光客來台觀光消費,增加購物店商機,帶動全台經濟發展。
  3. 成立購物店購物糾紛專責處理機構,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及提升國家觀光形象。
  4. 維持合理旅遊費用,避免旅遊團費惡性削價影響旅遊品質。

『旅行購物保障』基本原則如下:

  1. 『旅行購物保障』制度的推行,係購物店業者認同本制度而自願申請加入,並由交通部觀光局給予指導。
  2. 旅行購物保障業者應遵守『旅行購物保障作業規定』及『旅行購物保障合約書』等相關規定。
  3. 旅行購物保障制度之執行,邀請交通部觀光局、民間公正機關或團體、產業界專家、各產業公協會團體推派代表擔任委員,共同參與。
  4. 旅行購物保障業者,應確保其所販售的商品品質,不得有貨價與品質不相當,或以詐欺脅迫或違反誠信原則等不正當方法販售商品,如有購物糾紛願遵守本會調處結果。
  5. 本會透過網站及文宣品向各國旅遊局及旅遊消費者推薦旅行購物保障商店,日後『旅行購物保障』購物店,將成為國內旅遊消費者及來台觀光之旅遊消費者購物行程安排的主要選擇。